华中科技大学院设计学院各研究生团支部(班级):
我院拟于4月16日下午召开设计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,现需各团支部(班级)推选参会正式代表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代表资格
凡我院在籍在读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 具有华中科技大学学籍的设计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研究生;
2.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,遵守校规校纪;
3.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,品行端正,积极上进;
4.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,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;
5. 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当前无不及格情况,无学术不端情况;
6.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(二)代表名额
根据《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》,结合设计学院实际,本次大会拟确定正式代表31名,其中,2023级硕士生代表5名,2024级硕士生代表11名,2025级硕士生代表15名。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研究生的民主权利,广泛发扬民主,体现选举人的意志,覆盖各年级、班级,同时覆盖女性代表、少数民族代表,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、党支部同意产生。
班级(团支部) |
拟推荐代表人数 |
硕2501班 |
7 |
硕2502班 |
8 |
硕2401班 |
5 |
硕2402班 |
6 |
硕2301班 |
2 |
硕2302班 |
3 |
(三)代表权利与义务
研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:
1. 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,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,享有表决权;
2.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3. 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,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;
4.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和实行监督。
研代会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:
1. 积极行使代表权利,认真履行代表职责,按时参加相关会议;
2. 认真学习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;
3. 密切联系学生,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;
4. 监督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工作,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。
(四)代表推选流程
1. 自主报名与团支部推选:团支书通知学生代表填写《附件一:华中科技大学设计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申请表》,并汇总到《附件二:华中科技大学设计学院第一次研代会代表信息汇总表》,于4月10日中午12:00前收齐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075138342@qq.com。
2.研代会筹备指导委员会资格审核;
3.设计学院党委审核;
4.院内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三天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