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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学院党委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时间:2026-10-28     浏览:


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,设计学院2026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总体安排,现将秋季学期发展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基本条件

1.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2.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,积极要求入党,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

3.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,积极向上,是所在集体中的先进分子。

4.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。

5.勤奋学习、学业优良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
6.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
7.综合表现良好,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。补考重修后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。

二、工作流程

1.个人申请。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可以提出申请。

2.确定发展对象人选。组织召开会议,征求群众意见(其中不少于2名党员),以及征求党员意见。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,经过讨论研究后,确定发展对象人选。

11月3日中午12点前,提交《2026年秋季拟推荐发展对象名单》。

3.进行公示。11月5日-11日,发展对象人选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。

4.上级党组织审查备案。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无异议后,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备案。

5.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。自传,是系统地、全面地介绍自己的历史及思想演变过程的书面材料,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全面汇报自己情况的一种重要形式。

6.确定入党介绍人。党组织要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。

7.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。学院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(包括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)。

8.发展对象参加党校培训。11月22日前,发展对象参加党校培训,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。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9.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。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、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,确定拟发展为预备党员名单。

10.基层党委预审。基层党委审查并填写相关材料,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11.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入党介绍人应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严肃认真,忠诚老实。

12.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。12月10日前,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工作,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,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注:党支部召开相关会议时,全体党员都可以参加;进行表决/投票环节时,正式党员参加(正式党员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)。

13.指派专人进行入党前谈话。12月25日前,学院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,通过谈话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、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、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和目前的主要优缺点等。

14.基层党委审批。学院召开党委会会议,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,入党手续是否完备。并将审批意见填入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15.报校党委(组织部)审查备案。基层党委将新发展的预备党员信息提交至“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”,并将全部入党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。


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2026年11月3日中午12点前,提交《2026年秋季拟推荐发展对象名单》至指定邮箱。

电话:027-87559994

邮箱:2698326026@qq.com


设计学院党委

2026年10月28日



  • 附件【附件:2026年秋季拟推荐发展对象名单.xlsx】已下载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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